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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时间: 2009-08-24 15:5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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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档案资源迅速增长,利用空间不断拓展,但受不利因素影响,档案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如不认清形势,采取对策,将难以确保档案的安全,给社会公共资源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当前档案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档案法制意识淡薄。有以下几种表现:领导不重视。少数领导干部总认为档案是废纸堆,既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又不能成为政绩工程;少数同志把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视为私有财产,不及时移交给档案室,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为了谋取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篡改或销毁档案;不履行程序,擅自销毁档案,档案保管保护设施差;拒绝检查,把档案执法人员拒之门外。
  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一是档案部门对外行政制约因素不够,档案行政执法缺乏生机与活力,形不成气候,难以从根本上遏制档案违法行为。二是瞻前顾后,错失良机。在查办案件时,总是顾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三是缺乏随时执法的手段。档案职能部门忙于日常事务,每年查办档案违法案件总要等到年终执法大检查后才能实行,平时不督查、不办案,想在年底扭转乾坤,这是不切实际的。四是争取司法部门支持不够。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没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专业队伍水平不高。档案队伍变动频繁,新手增多,部分同志不爱学习,名义上是专业人员,实际上是门外汉。有的人兼职过多,平时没有精力顾及档案执法工作,到了年终,就手忙脚乱。还有的人工作不坚持原则,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别人怎么说就怎么做,不懂得什么样的违法行为适用什么法律条文,不懂执法程序。总之,与国家规定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相差甚远。
  配套约束机制不全。一是现有的档案法律法规的配套办法特别是一些行政处罚规定比较粗,不便操作。二是档案行政部门与各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手管理机制不力。少数垂直管理单位出现了监管真空,单位反映档案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而上级主管部门与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缺少沟通与联系,档案存放何处,难以查知,更不用说查处。三是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一些新的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流动性、随意性大,强调自身利益,强调行业规定,管理很难到位。

  二、多措并举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解放思想,营造法制建设良好空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法制工作的主体,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变换工作手段。一是要继续争取领导重视。档案部门仅靠档案法,不解放思想,不走不跑,坐享其成,档案法制建设仍然是句空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公关活动,争取领导重视,争取部门支持。二是要建立强有力的制度。就一个行政区划或单位的档案工作,要实现行政首长负责制;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行业问责制;就档案工作者本身,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是要营造法制建设良好空间,建立举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扩大宣传,增进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一是要继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让档案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档案部门要树立档案工作中的典型,用好的典型推动身边的工作,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三是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建设特有的作用,是其他工作无法替代的。要用发挥档案作用的典型事例,充分证明档案真正有“见证历史、服务现实、着想未来”的价值。
  加强指导,提升档案队伍执法水平。要在档案系统树立学习的风气,引导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做到懂法不乱套,执法依程序。省、市档案部门要举办档案法制培训班,培养大批业务骨干,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同时开展观摩学习、跟班学习、现场练兵等活动丰富档案执法队伍的实践经验,对一些特殊案件,可争取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由上一级部门直接执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09年4月1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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