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宿迁共青团史、青运史档案资料的通告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进一步深化“四史”学习教育,更好引领青少年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史,宿迁市档案馆现拟向社会各界征集宿迁共青团史、青运史等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征集档案资料的历史时间为1919年至2021年。主要围绕宿迁青运史上的重要活动、重要组织、重要运动、重要会议、代表人物等征集相关史料,形式可以是图片、实物、文件、多媒体资料等,特别是具有纪念意义和展陈价值的重要物件、历史文献、工作资料和红色故事等,以及其他与宿迁青运史有密切联系、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代表性档案资料。
(一)重要物件。与宿迁共青团(含少先队)工作和青年运动有关的能够反映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历史资料,包括各级团组织颁发的标识物、票据、奖状、奖章、证件,党团员青年使用过的各种物品,有典型意义的学习、建设、工作生活用具等。
(二)历史文献。涉及宿迁共青团(含少先队)工作和青年运动的重要文件、报纸、刊物、照片等档案资料;题词、签名、电报、书信、日记、手稿、照片、图表、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歌曲、民谣和革命遗址遗迹资料等;根据知情人提供线索采访整理的口述资料,包括宿迁共青团史上的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等音像资料;反映宿迁共青团工作、青年运动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的录音、录像资料等;有关领导、重要人物、知名人士接见、视察宿迁青年工作期间的照片、录音、录像、讲话记录和相关人员的回忆文章等。
(三)工作资料。共青团员、团干部、少先队员或者少先队工作者不同时期的证件、资料、调查报告、文稿等工作资料。
二、征集要求
1. 保证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完整可考,可以是档案原件,也可以是档案复制件或高清图片。
2. 照片请附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电子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及压缩的原始记录。
3.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 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法
1. 无偿捐赠。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捐赠原件或复制件。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专家鉴定后确定是否征集进馆,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 暂借复制。个人不愿捐赠原件,档案馆可以提供复制服务,复印或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印或复制件在档案馆保存。
3. 寄存保管。对暂时不愿向档案馆捐赠的或是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个人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本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本馆不收管理费,同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寄存者凭存单可免费随时借阅。
4. 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联系方式
捐赠人可直接到宿迁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与市档案馆联系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联系人:费超
联系电话:0527-84368455
电子邮箱:2231188436@qq.com
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69号宿迁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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