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利用档案服务承诺
时间:
2025-05-0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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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利用规定,认真履行查阅利用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二、服务热情周到,用语规范文明,解答细致耐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提供免费查档和便民服务,包括免费咨询、查阅、复印档案,免费提供纸、笔、饮用水、应急箱药品,免费借用老花镜、雨伞,免费存包。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事情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扯皮;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尽量提供合理化建议。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或以简单生硬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
五、贯彻限时办结制度。来馆利用档案,即时办理;信函、网络等途径查档,收到查档需求,及时与利用者联系沟通,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提供多途径跨馆查档服务。可通过全国档案查询利用平台、长三角民生档案查询平台、宿迁市档案共建共享平台(宿迁市域“1+5+N”远程查档体系)、“宿心办”移动端查档平台提供省内外跨馆查阅档案服务。
七、开展特需,延时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来馆困难者提供代查,代办邮寄服务,为有急切查档需求和有特殊困难的查档者提供工作日延时或节假日预约查档服务。
八、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对档案利用人员个人信息、档案中涉及的其他个人情况等做到严格保密,不向外泄露。
九、服务中严格遵守廉政有关规定,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工作中不接受利用者以任何形式赠予的礼品或礼金。把社会及群众的满意作为服务的最高标准,及时受理查档投诉。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和受理投诉电话:0527-84368456
查档电话:0527-8118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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