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关于征集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抗日战争史料的挖掘、保护、宣传,全面展现宿迁军民在抗战中的历史贡献,宿迁市档案馆拟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战有关的档案资料。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抗日战争相关、能够反映抗战史实的档案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等抗日武装力量领导宿迁人民开展抗日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建设,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参与、支援抗日战争,以及日军侵华情况的文字、照片、实物、声像、亲历者口述、出版物等档案资料。
1. 文字类:反映中国共产党等抗日力量组织抗日斗争及日军侵华情况的文件、报刊、杂志、书籍、日记、笔记、信件、电报、函件、报道、回忆录、手稿、布告、历史文献等。
2. 图片类:反映中国共产党等抗日力量组织抗日斗争及日军侵华情况的照片、宣传海报、宣传册、地图等。
3. 实物类:反映中国共产党等抗日组织使用过的武器、工具、生活用品、票据、服装、徽章、证件、旗帜、印章、委任状,组织或者个人获得的奖章、奖状、证书、纪念品,其他与抗战胜利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纪念品、民间艺术创作(如抗战题材书画作品、影视戏曲剧本、歌词曲谱等)。
4. 声像类:反映中国共产党等抗日力量组织抗日斗争及日军侵华情况的录像、录音、亲历者口述等。
二、征集方法
1. 本次征集活动属无偿捐赠,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单位或个人与我馆联系。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 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 对于具有较高保存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捐赠。
三、征集要求
1.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能够反映抗战胜利80周年的相关历史背景和事件;
2. 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 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 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时间不限。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五、联系方式
捐赠人可直接到宿迁市档案馆12楼1210室办理有关事项,也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与市档案馆联系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69号档案综合楼
联系人:丁颖 石玄军
联系电话:0527-84368455,18115226859
邮编:223800
宿迁市档案馆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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